离婚后如何共同抚养孩子
离婚后双方想要共同抚养子女,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清:离婚后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暂放于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同时另一方根据标准支付孩子的赡养费,定期前往探望,陪伴孩子参加课外亲子活动等来维系亲子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一千零八十五、一千零八十六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4、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5、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6、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三、收养子女离婚后的抚养权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离婚是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不应该迁怒到孩子身上。在申请离婚之前可以把孩子的抚养问题好好聊聊,无论孩子跟谁生活,首先要考虑的点在于能不能个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能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抚养问题的争论不要意气用事,都是为了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
·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
一、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买卖合同毁约纠纷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
·年最新辽宁省昌图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昌图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昌图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
·一、劳动纠纷打官司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劳动纠纷打官司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
·先领证再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先领证再买房规定是什么?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
·疫情期间被辞退是否违法?
疫情期间被辞退是否违法?疫情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包括哪些行为?
在生活中,很多家庭因为家人赌博导致家庭破裂的情况不在少数,一旦陷入赌博,势必会对整个家庭造成不良的影响。目前,我国不仅加大了对赌博行为的打击......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一、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