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撞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撞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
  
  
  交强险的垫付与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之后,只要是在责任的范围之类,交强险是会给出赔偿的,但赔偿的标准是要执法人员在划分了责任之后才会给出最后的判定,而且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那么剩余的一部分就该由自己或者商业险来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一、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应该交付加工物品以......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一般判几年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一般判几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瞄业......


·追索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追索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追索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


·民法总则规定破产和解程序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破产和解程序是什么?(1)和解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


·泸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


·认定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认定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1、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


·开庭前一周被法院羁押家属是否可以探望
      开庭前一周被法院羁押家属是否可以探望一、开庭前一周被法院羁押家属是否可以探望?家属不能探望,但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刑......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


·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一)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


·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