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多长时间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二、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提车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交警队立案后最长30日可以取车。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在实际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结合到肇事情况的不同,有些案件比较轻微,但有些却相对要复杂一些。对于那种复杂或者造成了严重损害结果的交通肇事,自然处理起来也就要麻烦一些。往往交警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之后,就要作出一定的检验、鉴定,自然在这方面耽误的时间就比较久,那么扣车期限也要长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
      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一、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一)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酒精本就是一个慢慢发酵的过程
      酒精本就是一个慢慢发酵的过程,生活中几乎是绝大多数的只要是喝酒以后开车的这些人员全部都已经被依律严惩了,不过在政府如此高压的政策之下却仍然有......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


·廊坊办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廊坊办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现如今,我们要想完全的拥有一套房子的话,不仅需要房产证,还需要住宅土地使用证,两者缺一不可,这样的规定也是......


·非法集资法人被起诉会怎么处置?
      公司寻求发展,做大做强就需要资金来保障,一些公司急于需求资金,就会通过不正规手段募集资金,一旦构成了非法集资,违法了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发现......


·没证据证明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关注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的分割,最令人关注的往往是对于房产如何处理。一般婚前有协议的夫妻,将房子已经约定好属......


·财产分割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


·汽车肇事逃逸不承认怎么处理?
      汽车肇事逃逸不承认怎么处理?肇事者逃逸之后找到了肇事者不承认,交警接到报案后,应当结合肇事车辆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认定,如果认定肇事车辆,涉嫌交......


·我国主刑有罚金吗 各个主刑的刑期是多久
      我国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类,即主刑和附加刑,其中无论是主刑还是附加刑其实都是包括了一些具体的刑罚种类的。罚金是法官经常对罪犯判处的,那主刑有......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是怎样的?一、房产质押的供给情况在众多贷款资产的情况下,房产质押贷款更显优质,不仅因为其回报高、安全稳定,还因其有着背后......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累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