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肯定会有着一定的赔偿,但是在赔偿的问题上会有着差异,所以自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生活中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就会进行赔偿,标准的设定是地方政府结合经济状况进行制定的,所以自己要做好心里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时间限制?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时间限制?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1、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一、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


·有恐吓录音可以定罪吗
      有恐吓录音可以定罪吗一、有恐吓录音可以定罪吗恐吓罪要量刑却需要实质证据;例如:书面,短信或录音,但是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说轻点......


·医疗过错的责任判定如何进行?
      医疗过错的责任判定如何进行?一、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怎么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医疗过失行为所占比......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时间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时间一、办理时限1、土地初始登记办件类型承诺件办事程序受理(窗口)→地籍调查→核准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2、划拨、出让、转......


·委托律师什么时候立案离婚
      委托律师一般一个星期内可以立案离婚。离婚案件的立案不代表要开庭审理,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开庭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效率,若送达不到给......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消费者购买了爱车之后,除了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通常还会给车子上三者险、划痕险和车损险等一些商业保险。不少人和保险......


·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再处于劳动力廉价的阶段了,那么有些企业和工厂为了节省原材料和经费,不惜雇佣童工,童工就是未成年的劳动力,这样......


·在我国非法集资抓什么人?
      在我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广大农村和部分偏远城市,由于居民的理财手段及金融知识的匮乏,导致非法集资现象十分猖獗。而人们可能不知道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