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劳动者的实际的情况来赔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中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月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其中,月工资包括计件工资或者计时工资。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可见,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实际所得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能到期的合同就被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肯定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但一般赔偿的标准每个人是不一样的,赔偿的多少就要取决与劳动者工作的限来算,所以,在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工龄搞清楚,这样才能更好的确认自己可以赔偿多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一、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保......


·处分权与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处分权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


·土地使用证能改名吗?
      土地使用证能改名吗?在我们的生活中,住房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很多人对办理新住房的一些知识不太了解,以至于在办理住房的相关手续时感到手足无......


·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一、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答案是当然不正常的行为。一,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学......


·工程质量事故与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与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


·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怎么处罚。只是造成人员受伤的一般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只负民事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使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


·公司被收购的钱给谁
      一般是给所有股东、按股权分。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所以被收购的公司资金如何分配,由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死亡人员抚养费怎么办
      死亡人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吗,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吗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但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而具体的缓刑条件包括以下几种: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