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限制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限制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4)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2、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职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5)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垮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
  
  单位在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时,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程序,否则将构成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被违法辞退的情况,要懂得如何维权,并收集好被违法辞退的证据资料。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
      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增加一、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1、及时注册商标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用......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有时候,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而大肆的剥削劳动者,甚至还会出现违反法律规定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该怎么办?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该怎么办?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残疾人作为我国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在很多方面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实现。国家为了能够保护好这些人群的权利,采取......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是合理的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是合理的吗?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合理的。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


·再犯同一样罪就是累犯吗
      不是。是否是累罪要看是否犯的罪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


·从国企辞职档案应该怎么样办
      从国企辞职档案的归处:国有企业将职工档案托管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人才服务机构。然后根据职工申请,调入现工作单位当地的人才机构。现单位......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