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预防用司法鉴定拖延时间的行为?

一、如果规避用司法鉴定拖延时间的行为?1、要加强认识,准确识别恶意拖延诉讼的手段。部分当事人以合法行使诉权的方式规避法律,达到其恶意拖延诉讼的目的,其主观恶意的性质在现实中往往很难界定,较为隐蔽,需要法官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加大对滥用诉讼权利恶意拖延诉讼案件的识别力度,阻止其不正当目的实现。2、要严格审查,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类鉴定申请,法官要进行严格审查,严把鉴定程序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鉴定。同时要加大对证据的审查力度,对于存在伪造重要证据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提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完善法律规定。对申请司法鉴定的,当事人须将鉴定费用交至原审法院后方才启动鉴定程序,以杜绝当事人滥用申请鉴定权。4、制定程序性处罚标准。对恶意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拖延诉讼,造成对方当事人新的损失,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在对方当事人主张时,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支持。对恶意司法鉴定的申请人应给予相应的司法制裁,具体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中“虚假诉讼”的规定进行处罚,通过程序性处罚,达到遏制滥用司法鉴定的目的。5、强化法律制裁。对滥用申请鉴定权的,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视为妨碍民事诉讼加以制裁。并且在作出判决时可以确定恶意拖延诉讼当事人在败诉时应承担迟延履行金。二、司法鉴定时间是否计入案件审理期限?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综上所述,由于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法院审理期限,因此一些民事案件当事人会频频申请鉴定来拖延时间,这样对原告是不利的。作为法院,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制订恶意拖延时间的处罚标准,对以拖延时间为目的的司法鉴定行为,视为妨碍民事诉讼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注销中的固定资产怎么处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对公司资产及负债进行处置。清算过程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问题,公司应对电脑、打印......


·非法集资罪组织者如何定罪量刑?
      非法集资罪组织者如何定罪量刑?一、非法集资罪组织者如何定罪量刑?非法集资罪组织者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来进行处罚,具体的量......


·一、不可分割财产拍卖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一、不可分割财产拍卖的限制条件是什么?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


·一般因结婚欠债离婚怎么办?
      一般因结婚欠债离婚怎么办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


·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


·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办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办和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谅解、推延还款时间,以便你们处理库存、分期偿还债务......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我们大家应该也都能够了解
      我们您应该也都能够了解,务工费是由于人员受伤而产生的,并且也是有一定的单位接收,那么车祸无工作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根据相关的标准,装备需要根......


·借条只写了老婆但财产都在老公那怎么办?
      借条只写了老婆但财产都在老公那怎么办?借条只写了老婆但财产都在老公是可以要求老公也承担还款责任的。因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的偿还。夫妻......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实生活中要是产生了商标方面的纠纷,此时多数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而提起诉讼之前要先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