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
  
  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利益维系,所以在问题的处理上会涉及有关当事人手续办理,有关地区在具体的问题处理上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合法的定义,但是一般情况下有关的部门会介入,确保程序的公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该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该怎么办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


·一、怎么规定婚姻法中的小孩抚养费吗?
      一、怎么规定婚姻法中的小孩抚养费吗?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以及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


·多长时间后要更换土地使用证
      多长时间后要更换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地在加快,这也就增多了土地的用途,我们知道,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我国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文件 现在许多人想要自己注册公司自己来当老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文件现在许多人想要自己注册公司自己来当老板,在注册公司时没有律师的帮助下我们要系统的学习注册公司涉及到的规定,公司注册需要......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会造成平民死亡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方会向其家属支付一笔赔偿款,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死亡抚恤金等。其中......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


·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人们的印象中,在国有企业工作是比较稳定的,基本上不会被开除。而目前很多国企都在积极的进行改制,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在这......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一、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


·职务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


·拾得遗失物分不分恶意善意
      拾得遗失物分不分恶意善意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您都可能捡到过别人的遗失物。很多人在处理事物的时候,有一部分人上交了公安部门,也有一部分人捡到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