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一并做出处理,其中就涉及到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等三方面。在确定好了抚养权归属之后,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至于哪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就要综合进行考虑,看哪一方的条件更好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目前国家赔偿法以什么为主要形式?
      国家赔偿在我们国家就是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权利侵害的时候,公民寻求救济与赔偿的一种手段,关于国家赔偿,我们需要明白当我们认为我们的合法权......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1、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如果某个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而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被视作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人与单位签订的都是......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作所为都和公司的利益联系在一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待人公司法定......


·债权债务公示表是什么
      债权债务公示表是什么一、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


·一、店面违约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店面违约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店面合同违约纠纷处理方式:(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


·抢劫不批捕还会被判刑吗?
      一、抢劫不批捕还会被判刑吗?抢劫不批捕还会可能会被判刑,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


·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怎么用?
      他项权的范围比较广,像土地抵押他项权,房屋他项权,人们办房屋抵押的时候,会在房管局办一个他项权证。他项权也是一种物权,是第三方对房屋产权的体......


·聚众斗殴人数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尽管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而且您的行为越来越遵守法律,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犯罪行为。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聚众斗殴,我国......


·政府特殊津贴多少钱?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政府特殊津贴发放方法1、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