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标恶意抢注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恶意抢注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商标恶意抢注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
  
  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
  
  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③司法起诉: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法律诉讼.
  
  ④私下协商:提出异议的情况是要在商标比较出名的情况下才会比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标价值对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协商购买转让了.
  
  二、恶意抢注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针对恶意抢注的判定,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②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③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④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⑤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要正确的认识对方恶意抢注商标的维权办法,维权过程不是直接走司法诉讼的途径的。要知道,只要是属于自己的商标权,哪怕在对方已经获得了商标局认可的情况下也不是没有维权的办法了。同时,抢注商标的维权非常困难,问题就在于商标评审委员会如果坚持承认该商标权,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被告一方是属于商标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非法经营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实践中,行为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此时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会依法定罪......


·向法院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
      关于离婚,当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一系列的程序,由法院开庭审理,并根据案情做出相应的判决,决定双方是否离婚。这其中肯定少......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时效的情况?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时效的情况有哪些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


·单位受贿数额在以上的应当立案是否可行
      单位受贿数额在以上的应当立案是否可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对著作权也来越重视,因为它不仅保障了著作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消费者们的合......


·公证遗嘱必须要遗嘱执行人吗?
      公证遗嘱必须要遗嘱执行人吗?遗嘱公证不是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


·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准确了解刑事伤情的鉴定时间判断标准,对于自身合法权益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准确了解鉴定时间,避免个人利益因为超过规定的时间而受到损害,对每个人而......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件归属怎样办理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