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7



  

  
  (××××)×执字第××号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写明应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人民法院(或本院)的(××××)×××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协议。如有特定项目的,写明其第×项)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是否应予支持?
      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


·公司组织外出旅游算不算工伤
      公司组织外出旅游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顾名思义为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


·现在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吗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


·企业要怎样追收债务,企业如何追债
      企业要怎样追收债务,企业如何追债个人之间的借款会产生个人债务,而与个人相对的企业也少不了会有各种债务的产生。作为债权方,有债务就要及时向债务方......


·在试用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时,普遍都有试用期,但是在试用期内假如遇到了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在下文告诉您在试用......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


·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一、惠水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


·工伤认定以后怎么办理索赔?
      当今社会,法律体系已经逐渐完善,法制社会正在逐渐形成,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我们工作中,难免会受到一些事故伤害,对......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并没有立即支付员工......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一、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可以,债务重组。一定要有协议什么的,哪怕假的也必须要有,千万别干巴巴的就一张凭证。......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几种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几种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