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是企业必须使用的一个象征,主要的作用就是能够展现出企业的文化等,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发现自己的商标时候要在地时间向当地工商局进行报案,依法来申请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非法抢注的商标,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


·法院批捕了家属可以探监吗?
      一、法院批捕了家属可以探监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


·交强险医药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医药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一、交强险医药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刑事案件共同犯罪该如何处罚
      我们发现,在实际对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其中不可避免的要结合每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对其身份做出一个划分、认定。针对不同......


·在法院认罪是否会从轻处理?
      在法庭上很多人都会选择在一审判决的时候对自己的罪名供认不讳,这样的话法院的判决很快就会下来,那么这样对量刑有没有帮助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


·违法拘留国家赔偿的申请合理吗?
      一、违法拘留国家赔偿的申请合理吗?正常情况下,不合理。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一)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一、继承顺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构成绑架罪被判刑几年?
      构成绑架罪被判刑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多次盗窃该如何界定,怎么认定多次盗窃行为?
      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每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刑法》中,明确规定多次盗窃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欺诈合同撤销权能否正常使用?
      欺诈合同撤销权能否正常使用?  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有什么后果?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