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行政复议规定是什么?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于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可以提请裁决的审计决定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其他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5、反垄断6、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 规定: 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2010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就是对于前面的行政规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进行再次进行审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判断来决定。如果对于复议不服还可以进行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商标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并不是只要使用了别人的注册商标就一定会构成侵权,要构成商标侵权,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构成......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人需要走法律途径来索取应有的赔偿。例如很多员工因为工作受伤之后,公司是需要......


·发生劳动侵权会怎么处理
      发生劳动侵权会怎么处理一、发生劳动侵权会怎么处理1、协商。劳动者本人或者委托律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和......


·欠了网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欠了网贷还不起了怎么办申请分期或展期,表明自己良好的还款意愿,向贷款机构申请分期或者展期,相对与你完全不还的风险,这一点也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离婚如何分
      一、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离婚如何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


·弃标后返还投标保证金吗
      弃标后返还投标保证金吗一、弃标后返还投标保证金吗能退。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废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


·楼上漏水应该找谁来处理
      楼上漏水应该找谁来处理(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当住户接到新房使用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才可以使用,但是为了减少过多的麻烦就选择装修公司来装修,此时双方就需要签订......


·放火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放火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放火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


·一、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通过需要收费吗?
      一、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通过需要收费吗?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需在受伤后的30日内提出申领请求,办理机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二、申办条件1、职工经区......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则我们通常都认为股权当然可以转让,因为《公司法》第72条很明确的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