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可见企业年金应该属于“养老保险金”范畴,只有在罗先生退休时才可领取,目前罗先生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现在,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的改变,人们越来越多的开始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这一现象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现代生活中,我们看到很多的离婚夫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影响的决定因素,企业年金如何分配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有补偿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如何?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如何?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关于很多一审的审判,很多人都对判决或者是裁定有不服的情况,觉得这个判决并不合理,这个......


·在我国打架互殴责任怎么划分?
      其实打架互殴本质上就是由生活当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起的,如果真的涉及到什么原则性的问题的话双方反而会有正常的借口去走司法途径来解决的。......


·商标跟著作权字体一样算侵权吗
      要分情况,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


·租售同权的意思
      租售同权的意思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


·征地补偿款应予受理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应予受理的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费纠纷案件,历来关系比较错综复杂,也颇受各方重视。尤其在当前征地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


·公诉批捕分离弊端有哪些?
      一、公诉批捕分离弊端有哪些?(一)人民检察院内部失去监督。人民检察院之所以设立侦查监督和公诉两个职能部门,是因为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分别处于不同的诉......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都有什么证件?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都有什么证件?购买产权房都会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


·宅基地继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监护人不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只有父母因为血缘的关系,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监护人,是对和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的人身、财产......


·无任何证据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么?
      工人发生工伤后,应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是缴纳工伤保险的用处之一。可是,有些单位会以没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