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申诉与再审的区别有哪些?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而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3、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二、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再审,这都是当事人救济手段。但是两者存在区别,从适用条件、时效限制、申请次数及案件类型上面,申诉都没有限制,而申请再审的要求限制要多一些。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属于二审程序。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有选择是否将房屋进行转让的自由,故而我国市场上,广泛存在着买卖二手房......


·最新两高办理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最新两高办理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一、要式性。根据《城......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一、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无禁止性规定。《公司法》(新修订)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一、对于被继承者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一、对于被继承者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保险金它是否属于遗产,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


·商业承兑汇票有效期是多久?
      在我国工商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什么是商业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有效期等一系列问题,就给出了相关的解答,下面就由我们为......


·离婚协议需要写明财产分配情况吗
      离婚协议需要写明财产分配情况吗?离婚协议需要写明财产分配情况。通常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应该有:1、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2、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一、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


·如何辨别对方是不是优秀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第一大礼照妖镜——识别“优秀团队”维权拆迁在拆迁案件代理的过程中,律师团的整体素养是尤为重要的,一个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具有链条式逻辑思维和新......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进行破产申请受理之前的一年内是可以进行撤销的,这种撤销的行为的话,指的是债务人在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