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提成业务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一、提成业务收入如何缴纳个税?业务员取得除工资外的销售提成,是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以全部收入减除五千后的余额,按5%~45%的9级累进税率查找对应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约定提成业务收入要注意什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工资等。保留证据的重要性是不用多言的,但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明确约定提成报酬的计算方法,或约定了提成计算方法,但该计算方法十分复杂且标准模糊,或头口约定提成报酬,没有书面材料。此外,用人单位往往不向劳动者说明实际发放的工资的构成明细。因此,劳动者在主张支付提成工资时经常面临举证困难甚至举证不能的困境,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提成报酬的存在以及数额。证据如何保留和收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双方事先明确约定有关提成的具体事宜固然重要,若事先工作不够完善则更需要在工资的发放中注意提成名目的明晰和相关凭证的保留。综上所述,现在很多业务员的收入是底薪加提成收入,根据法律规定,业务提成也算工资总额,应该依法缴纳个税。在计算上面,用提成收入减去免征额,最新标准是五千元。然后剩下的余额部分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个税的应纳税额。一般来说,企业在发提成收入的时候就已经做了个税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名笔迹鉴定需要那些材料?
      一、签名笔迹鉴定需要那些材料?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工伤死亡......


·欠条和借条的概念是什么 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区别一、欠条和借条的概念1、欠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


·网络诈骗和银行卡号之间有什么联系 一、网络诈骗银行卡号之间
      网络诈骗和银行卡号之间有什么联系一、网络诈骗银行卡号之间有什么联系???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邯郸市处置非法集资流程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牵扯的受害人众多,很多家庭因此支离破碎。由于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大,各地对此都加大了打击力度,其中,邯郸市通过成立专门的处置非法集......


·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肯定是想要获得最后的那个结果,才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认定损害是否能构成工伤。这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赔多少?
      一、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赔多少?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则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违约金赔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哪个重?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哪个重?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相比后者的处罚要重一些,此两种罪名都与数额有关,刑期差不多,相比较敲诈勒索罪要重些,危害性较大。具......


·缓刑由哪个机关执行
      就具体的刑事处罚来看,肯定都是有实际的机关来负责执行的,常见的刑罚执行机关就包括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监狱等等。那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