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

一、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
  
  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尾部会告知。司法评估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业务条件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司法评估实质实质上是利用现代的科技技术在专业的角度上进行鉴定的活动。过去由于设备和发展都不够先进,很多案件中涉及到的过程都需要经过认为的经验的判断,这样将会导致很多的误差,对于案件的审理不利。利用司法评估的手段,不仅能够准确地鉴定,还能大大缩短评估所需要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


·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离婚在如今法治社会中要依据法律来解决,也就是在离婚问题上如不能商量着解决就要去法院去解决,在解决问题上主要就是离婚的热门问题,主要是......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在司法诉讼过程中,除了律师的代理费以外,法院还会收取相关案件的受理费。如果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就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缴......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社保补缴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


·口头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
      口头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


·签订劳动合同后加班没有加班费怎么投诉?
      签订劳动合同后加班没有加班费怎么投诉?签订劳动合同后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
      写借条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债务人应当要求重新借条,在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法院可以推定......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


·绑架有严重后果怎么处理
      对于绑架行为来讲,这是构成了绑架犯罪的,而在对行为人判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实际的犯罪后果,如一般的犯罪后果与严重的犯罪后果。你要是绑架有严......


·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要代步工具
      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要代步工具,与此同时,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有太多的人因为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