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结合中国国情和劳动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在我国立法并未明文规定企业罚款权,并对适用的情形、程序、罚款额幅度进行严格规制的情形下,承认企业罚款权不利于保持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假如允许,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的弱势地位,企业很容易凭借其优势地位,滥用罚款权,随意处罚劳动者,故司法机关不应支持企业依据内部罚款制度对劳动者克扣工资。二、公司对员工处罚的措施有哪些?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单位对职工的处罚有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其中,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1、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综上所述,有时候员工会因为工作疏忽失误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有的企业设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罚款。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来说,公司对员工处罚措施有警告、撤职及开除等。通过罚款来加强管理并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有哪些?《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


·故意伤害被派出所起诉会坐牢吗
      故意伤害被派出所起诉会坐牢吗一、故意伤害被派出所起诉会坐牢吗?故意伤害致轻伤是有可能会坐牢的,但不是派出所起诉,应该是人民检察院,如果不构......


·加班工资一小时怎么算
      需要看是什么时候加的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一、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合法,诉讼离婚过程当中就没有离婚证,但是有离婚......


·新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一)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


·涉嫌诈骗被拘留多久能判
      诈骗被拘留多久能判刑事拘留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捕不超过7天,最长37天。也就是在37天内必须做出一个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


·宅基地建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宅基地是指村民居住的地方,只有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在村里建房,建房后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排他性的享有一定土地面积的占有、使用、收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