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1)夫妻一方为了赌博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情人消费的。(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综上所述: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隐瞒背负个人债务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拒绝承担该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
      在购买了足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但是交强险也是有赔偿范围的,那么如果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交......


·故意伤害应争取哪些赔偿项目
      故意伤害应争取哪些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在......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警察违法办案去哪举报?
      警察违法办案去哪举报?一、警察违法办案去哪举报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一)方式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


·一、会计试用期6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会计试用期6个月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不少人由于对专业知识不了解,故而认为索赔属于赔偿的范围,但实则不然。所谓索赔是指不是属于承包方的......


·投标书
      一、投标书封面格式投标书  建设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      (公章)年......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品房。人们在买房时要精挑细选,一步都不能大意。在开发商违约时要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赔......


·打架轻伤可以调解不被判刑吗?
      打架轻伤可以调解不被判刑吗?打架斗殴案件经常会给一方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有很多人错误的认为,打架只有严重的致伤致残或者是致人死亡才能被处以......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


·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指的什么区别?
      您都知道,在司法机构审查案件有关证据的证明力时,一般都会运用司法鉴定,想到司法鉴定,您可能会想到法医鉴定。有的人认为法医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