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什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首先遵循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原则。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费的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要知道我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最受伤害的还是孩子。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以及未来,如何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孩子身心健康一直都是国家所提倡的。一般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都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给予抚养权的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车辆撞车逃逸怎么处理未成年
      年满16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致人重伤以上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同......


·我国规定受让土地使用权多久未开发可收回
      向国家依法申请土地资源的整个过程需要搭进去的人力,物力,包括财力等都是非常多的。并且当事人肯定也是因为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前做好了各种申请土地......


·书面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证据无效吗
      书面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证据无效吗一、书面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证据无效吗?书面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证据也是有效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在有书面证据的......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
      劳动合同不签的补偿金怎么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


·员工辞职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应否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劳动者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虽上诉主张因劳动者违法离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但并......


·一、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一、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


·婚姻法两年分居后婚姻无效
      婚姻法两年分居后婚姻无效吗?只要是登记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分居并不能导致婚姻无效的后果。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居超过两年的夫妻在起诉到法院离婚的时......


·产品商标在国外侵权怎么办?
      产品商标在国外侵权怎么办?应当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处理,一个商标的拥有权,是由商标的注册时间先后决定的。也就是说,谁先使用一个商标,谁就拥有该商......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犯罪人员贩毒50g判多少年?
      犯罪人员贩毒50g判多少年?一、犯罪人员贩毒50g判多少年?如果是鸦片,不足200克,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最高可被判处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