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试用期前三天不付工资是否合法按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前三天不付工资是否合法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三天辞职是有工资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自己入职三天不发工资的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只要是合法的劳动就会取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但是对于所属企业会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的企业在员工的实习期间不会发放工资,对于此类问题,因为自己工作的不同会有较大的差异。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职手续如何办理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员工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综上所述,在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发放劳动者的工资,不管是否是试用期工作多久,只要工作了就应该按照规定得到相应的工资,所以都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在法律上规定的保障,从而让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理有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破产法欠职工钱应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欠职工钱应怎么办?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


·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的内容是什么?
      当欠债人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为保证债务履行而办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负债时,抵押权人可以把房产拍卖偿还债务。该房产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商......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条件有哪些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条件有哪些(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


·法院执行担保人的程序?
      法院执行担保人的程序有哪些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谁承担?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


·法律规定危险犯包括什么
      法律规定危险犯包括什么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规定了危险犯......


·对于过年加班10倍工资吗?
      对于过年加班10倍工资吗?不是十倍,春节期间,有3天是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支付300%的加班费;其余4天属于双休日,加班需要支付200%的加班费。双休日加......


·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一、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


·欠钱有借条没有地址怎么办?
      欠钱有借条没有地址怎么办?一、欠钱有借条没有地址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没有地址可以约见律师指导取证处理,然后及时去法院起诉,确认债权,以免超......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如何处理拖欠工程款纠纷先干活后付款在建筑行业已经形成普遍规则,这种体制下工程欠款纠纷常常在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之间发生,而作为施......


·商贸公司法人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商贸公司法人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公司的法人代表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仅代表公司的利益,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