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

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判决或者赔偿不服,提起诉讼的,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那么败诉方则不需要承担。要是有买保险,那么要是在交通险范围内保险人会承担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所以败诉方要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还有案件的诉讼费。还有一种险是商业险,在商业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就承担合同上责任、保险人需要承担的替代赔偿责任,所以投保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还有财产损失可以有保险公司承担。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根据起诉的金额,诉讼费用有所不同。1、财产案件:金额在1千至5万的需要收费率4%,再加上10元;金额在超五万元至十万的需要收费率3%,再加五百一十元;金额超十万至二十万的需要收费率2%,再加一千一百一十元;金额超二十万至五十万的需要收费率1.5%,再加两千五百一十元;金额超五十万至一百万的需要收费率1%,再加五千零一十元;金额高达一百万以上的需要收费率0.5%,再加一万零一十元。2、申请财产保全:金额在1千元至10万元的需要收费率1%,再加20元;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要收费率0.5%,再加520元。3、申请执行案件:金额在1万元至50万元的需要收费率0.5%;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需要收费率0.1%,再加2000元。三、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1、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提出主张的人就承担相应主张的举证责任。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如原告提出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需要拿出证明对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据,如果不能拿出证据的,或者是拿出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提出的主张的,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即主张、诉求等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相对的,被告就原告的主张提出反驳、被告否认某些事项的,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拿出证据证明否认、反驳是成立的,否则也将承担不利后果,即法院支持原告主张,被告败诉。2、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正常情况下应是上述规则举证,但是,有一些侵权诉讼较为特殊,如果对于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一方来说,对侵权人的具体侵权方法、侵权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举证是存在困难的和不公平的,而对方当事人由于在身份上或是其他方面具有承担举证责任的,依法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3、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举证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一、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


·法律上产品缺陷定义是什么
      法律上产品缺陷定义是什么?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


·撞了人不知道算逃逸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确实不知情的,不属于肇事逃逸。所谓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在场吗?
      工伤认定是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向与其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索要赔偿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向鉴定部门提出申请时要自己向相关部门提出申......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如果有了什么合同纠纷,那么在调节仲裁不了的情况下,就向法院提交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


·合法追讨债务有哪些方法?
      合法追讨债务有哪些方法?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


·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可以从事哪些工作劳务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实践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有很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离婚是有预谋的,会事先采取措施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而另一方往往是后知后觉,甚至还有在发现对方在婚内转移共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