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签订股东协议怎么操作的?

如何签订股东协议怎么操作的公司成立之前,以后会成为股东的几个投资者会签订一个以“共同出资的方式投资一个项目或组建一个公司”为内容的《合作投资协议》,接下来,这个投资协议会成为形成同样具有协议或合同性质的《公司章程》的基础,公司章程由各股东(即前面的投资者)签字生效,作为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所需的核心文件之一。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五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第七十六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协议的签订是有关法律的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要学会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所以自己要学会积极践行有关的规定,但是协议的签订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处理,因为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农村拆迁补偿按人头还是面积算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1)货币补......


·网络安全法律要求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


·不能通过年检
      不能通过年检,这个有法规进行规定的,这个规定出自《机动车登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


·一、关于小孩抚养费判决书上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关于小孩抚养费判决书上诉的期限是多久?小孩抚养费判决书上诉的期限是十五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一、离婚官司财产非要评估吗?
      一、离婚官司财产非要评估吗?打离婚官司的过程当中不是必须要对财产进行评估,除非双方对某些财产的价值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财产评估公司进行......


·再婚有房贷抚养费降低可不可以
      一、再婚有房贷抚养费降低可不可以?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是向驾驶员追偿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


·一、南京醉驾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南京醉驾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


·房产过户流程有什么环节?
      房产过户流程有什么环节?准备好房产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各种证件复印件需要两份。自建房则需要带上土地证原件,商品房需要房......


·法律对于犯罪既遂怎么判?
      法律对于犯罪既遂怎么判?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各国刑法均未再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而是按照......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