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谅解书非法集资需要多少人写?

一、刑事谅解书非法集资需要多少人写?
  
  非法集资刑事谅解书最好是取得全部受害人的谅解,但这是比较困难的,取得多少人的谅解就让谅解人在谅解书上签字。是经常发生的一种经济犯罪,犯罪人向受害人许诺高额回报,从而骗取受害人的金钱,受害人一般是比较多的,诈骗分子为了减轻处罚可以争取受害人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生活也是特别的常见的一种犯罪手段,而且每次这个犯罪的金额还是非常的大的,如果真的出现这个犯罪的事实的话,一般受到牵连的人也是比较多的。如果你不幸的话,是这个受害者之一,一定要记得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大学生入职角色转变如何进行?
      在校园里,我们每天过的是无忧无虑的日子,不用考虑以后工作的问题,不用担心以后工作不顺利,给领导训斥的问题,每天都很悠闲,没有生活的压力。过着......


·最近,小编发现有很多人都在问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最近,我们发现有很多人都在问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钱,当发生一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应该进行鉴定,所以其中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得。那么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


·一、买方如何防止买卖不破租赁陷阱?
      一、买方如何防止买卖不破租赁陷阱?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旨在充分保护承......


·别墅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别墅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可以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集体土地上未履行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土地而私自建造的房屋及附属构筑......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
      抚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补偿方案一、抚州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水田、水塘、菜地3.5164万......


·离婚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很多家庭受经济因素而不敢生育二胎,也就是说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而孩子也尚未成年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了当事人各自的责任之后,才能对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但是人都比......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能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如何计算?计件工资的加班的计算方式是完成了计件定额之后,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来进行工资的支付。实行计件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