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不能

离婚能否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不能,监护人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而监护人以下职责: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对于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子女是生来就有的责任,是道德还是法律上都应该尽到,如果是已离婚未借口是不能够对未成年进行不监护的,就算是离婚,未监护人未成年人是必须向抚养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而不是放弃抚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
      银行为了开展自己的业务,会向有稳定收入的人发放小额贷款,小额贷款虽然资金比较少,但是如果不还的话,仍然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那么,一般情况下......


·失职渎职构成要件有哪些?
      为了使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会聘请有能力的人成为国家机关的职员,这些职权一般都享有较高的职权,这些职员都应当以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己责,但是......


·我们在上网注册某些网站的时候会被要求输入银行卡以及手机号,待
      我们在上网注册某些网站的时候会被要求输入银行卡以及手机号,待会就要我们将他发送到手机的验证码填上去,其实这是不法分子的钓鱼网站,专门诈骗防范......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2、由......


·非法集资被骗怎么报案呢
      就我们目前所知,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够进行的。但是,现在社会上的非法集资现象很多,很多民众也......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情况在想现代非常常见,虽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但离婚说明感情破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也是人们对爱情追求的自由。而且现代生活鱼龙......


·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婚纱照是婚纱摄影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之一,具有纪念及标志的价值意义。婚纱照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举证?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举证?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收养公证是收养中的一种形式。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