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及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所以自己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心里要清楚具体的规定,这样自己的责任划分就会有准确的定论,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会有警方的介入,所以自己要合理的进行阐述,有关的部门就会合理的处置,所以有关的当事人不需要过度的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寻衅滋事轻微伤拘役六个月吗?
      寻衅滋事轻微伤拘役六个月吗?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不构......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不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不同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


·在日常的工作中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


·房子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房子变更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一、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


·湖南旧城改造城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湖南旧城改造城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已经2014年1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物品都会有一定保质期,而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项目也同样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当然在以前由于技术的落后,......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在我国,人们无时不刻生活在证据的包围之中,就连自己的身份,也必须要有身份证才可以证明。而对于国家管制比较严格......


·云南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云南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招标是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每个国家都会使用招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为了......


·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就无效了吗
      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就无效了吗一、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就无效了吗?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也不代表就是无效的,借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触犯故意杀人罪怎样处罚
      实践中,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那具体来......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留置权《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