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一般情况下,缓刑的考验期要高于被法院判决的刑期,但也不是无限的高。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对于我们每一个犯罪人员都想要的,但是缓刑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申请,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得到缓刑,所以,在犯了错的情况下,一定要积极的改正自己的错误,承担起该有的责任,那么这样判缓刑的机会更大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


·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


·交警大队返还罚没款有这个规定吗?
      交警大队返还罚没款有这个规定吗?是没有的;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


·二年半能减刑多少
      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判刑两年半的至多减刑一年多一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


·离婚时财产公证的效力上什么?
      离婚时财产公证的效力上什么?离婚财产公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只要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均可签订......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1、以......


·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我们知道,在新房完成硬装后,我们就改考虑采购家具等大件商品了。目前市场上家具门店很多,每家的家具质量、价格和售后......


·普通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普通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1)公司决策参与权。(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


·在我国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
      在我国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之前是必须要有工伤认定的结论,可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就已经通过其他的方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了,所以到......


·股东强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强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