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都有哪些内容?

在交通事故中,有些是比较轻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这时需要保险公司出具损害赔偿协议书。每个地方对协议书内容规定不同,那么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随着我们给出的范本来做一个了解。
   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地点:
  区路: 天气: 当事人姓名:
  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 车牌号: 保险公司: 保单号:
  甲: 乙: 丙:
  1、不需保险理赔的,经双方协商,由方赔偿方人民币(大写)仟
  佰拾 元(¥),了结此案。
  2、需保险理赔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各方协商,各方责任如下(打√):
  (1)甲方责任:均有责任□、全部责任□、没有责任□
  (2)乙方责任:均有责任□、全部责任□、没有责任□
  (3)丙方责任:均有责任□、全部责任□、没有责任□。
  各方责任由保险公司最终确认。
  3、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的,所有当事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达理赔服务点。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约定在年月 日分到达理赔服务点。
  当事各方保证填写以上内容均为事实,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当事人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按逃逸处理。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签名甲:乙:丙:
  联系 电 话:
  备注:此《协议书》可下载、复印使用。无此《协议书》的也可按上述内容做好文字记录后按快撤理赔方式处理。
   一、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快撤理赔处理流程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及广州交警部门的规定:
  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各方事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按以下流程处理:注:当事人应按以下方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1、拍摄事故现场全貌(画面应包含全部事故车辆及路面标线情况)照片。
  2、拍摄事故车辆相互碰撞具体部位照片。
   二、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不履行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法定义务立即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有以下情况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将车辆移至路边,按规定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后报警并等候交警处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它设施的、当事人未能出示有效交强险保单的、当事人在广东省外投保交强险的、 当事人逃逸的、机动车无号牌的。
  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下载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如果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大的伤害,双方完全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相关理赔金额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进行赔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中止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


·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关于仲裁时效第一条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外出打工吗?
      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外出打工吗?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但需要报考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包含在国家税务总局下规定中的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包含在国家税务总局下规定中的,如果个人把自己租来的房子转租给其他人以后收取的租金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部分税的......


·股东转让股权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股东转让股权印花税税率是多少一、股东转让股权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股东转让股权印花税税率是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公司股权转让交税包括:1、印花......


·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种类主要有人证、物证。人证是他论述的主要内容,人证主要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一)证人证言第一,证人的资格:一切有理智的人,也就是......


·对账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对账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对账函能中断诉讼时效。理由如下:一是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


·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些什么
      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些什么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


·民事诉讼指定管辖的原因有哪些
      民事诉讼指定管辖的原因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指定管辖的定义在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


·一、个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无条件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