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省、市的国土局有权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征用土地所需手续:(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三)办理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 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五)交付被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单位或者是部门都能进行土地的征收使用,征收土地的前提在于更好的发展文明社会,为大家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等等。想要拥有征地土地的权利,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以及满足对应的条件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


·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产品缺陷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五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以上各方共......


·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一、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前妻的孩子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就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一、如何确定购货合同违约金?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


·申请法院笔迹鉴定三个月可以出鉴定报告吗?
      申请法院笔迹鉴定三个月可以出鉴定报告吗?一、申请法院笔迹鉴定三个月可以出鉴定报告吗?申请笔迹鉴定在三个月的时间之内是可以出鉴定报告的;......


·一、没填入职表可以随时离职吗?
      一、没填入职表可以随时离职吗?虽然没填写入职表,但是入职三个月,也建立事实的劳动关系了。而且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你工作了三个月,按理说可......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最终的判决结果肯定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但为了避免出现司法资源浪费的情况,诉讼过程里面肯定都是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不过......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那么就应当履行该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要求工资、加班工资就可以依据劳务协议......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