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咋办?

没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咋办?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另外,《商标法》采用的是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此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有一个办法就是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向商标局陈述商标在先使用事实和理由,提出反对注册意见。二、如何判定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在中国使用并已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1、“未注册”的判定“未注册”包括从未申请注册的情形、在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后申请注册的情形,还可以包括曾在先注册,但在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但依然持续使用的情形。2、“相关公众”的判定相关公众包括商标所标识的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提供者以及在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经营者和相关人员等。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当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种类、价格等因素对其范围及其注意程度的影响3、“已经使用”的判定“已经使用”是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的一个最基本前提。使用的时间范围原则上应以商标申请注册日前为准,使用的地域范围原则上应以中国为准。但是,若为证明商标知名度提供了域外使用的证据材料,但该证据能够证明该域外使用的影响力可以及于中国相关公众,则也可以认可该证据的关联性。综上所述,现在一些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长期使用商标而没有去注册。一旦商标成为家喻户晓的著名商标,市场传播度广的话,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当然企业也有救济手段,可以在商标注册三个月的公示期内,向商标局发起异议,要求重新审查商标注册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合同有章没签字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有章没签字是否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不管是对土地进行拆迁,还是需要拆迁房屋的,对被拆迁人都是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安置的。而具体在征地补偿安置中涉及到一定的原则......


·房子抵押给高利贷能要回来么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包含哪些
      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但是可能很多人对民事诉讼法了解的也不是很多,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和老民事诉讼法有哪些不同......


·一、罚金执行能执行夫妻财产吗?
      一、罚金执行能执行夫妻财产吗?法院罚金可以执行夫妻共有财产: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一、钦州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
      一、钦州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


·不享受年假情况主要有哪些
      不享受年假情况主要有哪些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转移了怎么办?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


·2023年在偷税漏税如何解决
      在偷税漏税如何解决一、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总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是用来对抗对方要求自己履行某项职责,或者承担某项义务......


·贩毒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教唆未成年人贩毒怎么处理
      贩卖毒品的行为在我国会被直接认定为犯罪,即贩毒罪,因为法律中规定了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换言之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而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