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肢体残废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肢体缺失或者肢体完整但

肢体残废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肢体缺失或者肢体完整但是没有了该有的功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肢体缺失:
  
  (一)一只手或者是两只手拇指缺失超过指关节;
  
  (二)拇指除外,如果是一只手,有三根手指缺失超过旁边手指的指关节,如果是两只手,任何四根手指缺失超过旁边手指的指关节。
  
  (三)缺失掌骨相连的任何两根手指;
  
  (四)缺失一只脚的百分之五十或者是脚跟的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只脚的第一个脚指头和其余任何两个脚指头,或者一只脚除第一个脚指头外,缺失四个脚指头;
  
  (六)两只脚缺失五个以上的脚指头;
  
  (七)缺失任何一只脚第一个脚指头及其相连的脚掌;
  
  (八) 一只脚除第一个脚指头外,缺失任何三个脚指头及其相连的脚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肢体完整,丧失改有的功能:
  
  (一)各种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
  
  (二)胳膊关键伸直位收到限制限制,活动范围小于90度或者限制范围内活动范围小于10度;
  
  (三)各种关节中的一个都有问题,活动受到限制或者是引起什么疾病;
  
  容貌毁损
  
  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容貌毁损:
  
  (一)一只眼睛却是或者萎缩或者看不见;
  
  (二)眼睛损坏明显影响容貌;
  
  (三)一变眼眶骨折或者明显塌陷;
  
  (四)一只耳朵缺失达到50%或者两只耳朵缺失达到了60%;
  
  (五)鼻子缺失或者是塌陷;
  
  有以上情况的都属于重伤,赔偿都是比较多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轻微工伤在家休息了20多天有没有工资
      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


·买房子首付按揭流程
      买房子首付按揭流程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公司法是我国针对公司方面的具体法律文件,里面详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构,明确了股东权利等。我国公......


·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会被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职员由于工作原因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故而需要做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职业病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工伤,我们知道用......


·怎么样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


·股指期货合约的概念是什么?
      股指期货合约的概念是什么?基金、股票、期货这三者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投资对象之一,相信您对它们都有所了解。股票作为一种可以流通交易的有价证券,......


·医疗纠纷举证倒置是什么?
      医疗纠纷举证倒置是什么?一、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不平等和医患双......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给父母吗?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给父母吗?“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


·被判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定?
      在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娱乐行为和娱乐方式多种多样,许多人都喜欢观看电视剧、电影等影音作品,但还是有一些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精神空虚、......


·恶意透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各位不要认为刷卡的时候爽快,日后就不用还款了。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人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这样的行为达......


·因要货款伤人要判多少年
      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