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民名誉权侵权怎么处理?

公民名誉权侵权怎么处理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包括:(1)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A.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B.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C.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2)赔偿损失:A.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B.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律师提示】《民法典》第102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实践中我们需要将名誉权与荣誉权进行区分,虽然这二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侵犯形式上面却不太一样。若有公民的名誉权被他人侵犯的话,此时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同时对给自己造成的名誉损伤做出道歉,也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婚姻法是怎么保护女方的
      我国立法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护弱者,在夫妻关系中,由于女方要孕育小孩等特殊原因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


·公司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
      公司为什么要注册商标?一、为什么要注册商标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


·湖南省十级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十级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


·什么是合同代位权?
      什么是合同代位权?  一、合同的代位权  1、合同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


·转土地使用证要多久时间?
      转土地使用证要多久时间?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于土地资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


·有信用卡买房子贷款能下来吗?
      有信用卡买房子贷款能下来吗没有银行规定在贷款之前必须还清信用卡的欠款,但是有些银行在计算审批额度的时候,会把信用卡欠款做为负债计算,这样给......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应该注意哪些?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应该注意哪些?有些农民朋友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有些模棱两可,尤其是在土地实物投资方面,那么我有必要我们就一起来聊一下土地......


·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的弊端?
      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的弊端?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


·夫妻如何办理互立遗嘱?
      夫妻如何办理互立遗嘱?夫妻之间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录音视频遗嘱的方式来进行遗嘱处理,但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


·金融公司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国家宏观的经济政策很有可能会对金融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相对繁荣的时期金融公司的市场需求量也非常大,但是整体程度上来说,金融公司的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