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要是向辞退员工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但此时要求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不然的话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员工作出一定的赔偿。而在计算赔偿的时候,往往就要结合员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去法院诉讼离婚多久能判
      去法院诉讼离婚多久能判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


·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欠条起诉时效是多久
      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欠条起诉时效是多久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并且两者在借款活动中都经常被人们所广泛的适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


·离婚房屋使用权处理分割给谁
      离婚房屋使用权处理分割给谁??(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


·老公离婚了可是还给前妻抚养费合理吗?
      抚养费一般是夫妻离婚后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并且父母这是父母的一项义务,是必须支付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共同财产做出了分割,如果双方没有小......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


·醉酒驾驶致人轻伤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致人轻伤会怎么处罚?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酒驾驶也纳入了刑事的范畴,这使得许多车主在喝酒之后会约束自己不驾驶车辆,但仍然会有一些......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能有补偿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能有补偿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


·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
      普通合伙企业如何承担债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在当代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属于自己家的车辆,但是可能因为车子旧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


·行政诉讼法院变更判决书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院变更判决书是什么意思?在行政诉讼当中,法院的判决也会有出现失误的情况,因为法院也有可能出现错误,谁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是在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