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征收标准测算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虑到统计部门提供确切统计数据的时间,上年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如2010年执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为标准)。2、统计数据来源。根据统计职能划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南平市统计局提供。3、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统计标准的,可以以当事人双方有据可依的实际年纯收入倍数征收。4、流动人口征收标准。无论是本县乡镇之间流动的当事人,还是外县流入本县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标准。三、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我们国家为了更好的控制人口的增长速度,也是在上个世纪制定并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就规定了所有的家庭都只能生育一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违规生育了二胎后,也是需要支付社会抚养费用,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家庭的总收入来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父母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什么行为
      父母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什么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包括父母、老师;第10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某某公司:本人某某,于年月日同公司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因(单位原因:劳......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吹由什么区别?
      您都知道的是酒精对于人的身体有一定的危害性。同时,喝酒容易误事,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法律规定。喝酒不能够驾驶车辆。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我......


·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如果想就此起诉离婚的话,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长期以来是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那这个家暴的证据该怎样......


·公司的商业机密包括工资吗
      公司的商业机密包括工资吗?商业秘密是不包括员工工资的,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车损险已经成为现在每一位车主给自己爱车必须投保商业的险种险种。因为这个险种能在车主爱车发生意外的时候,最大限度的降低......


·法院起诉程序及费用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程序及费用是怎样的随着国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法律在生活中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我们可以将法律作为强有力的工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口头传唤和继续盘问的区别是什么?
      口头传唤和继续盘问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行为进行的场地不同。“盘问”必须是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当场”开始进行,并可以有条件地在公安机关“继续”。......


·单方允诺与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
      单方允诺与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单方允诺是具备有偿性质的约定,受法律的约束,好意施惠则是无偿自愿的赠与,不受法律的约束,更多从人道主义出发。在......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的作用
      许多人因为触犯法律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人一旦被羁押,其亲人往往处于惶恐、慌乱的状态而不知所措,不知亲人所犯罪,为何被带走。所以,此时家属或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