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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在法律上面那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的是:1、在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这一个阶段里面所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没有明确的说明房屋是属于哪一方的,即便是房产证上面只写明了夫妻双方中的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也应该认定这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2、由夫妻双方的某一方的或者是双方的父母出资所购买的房产,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出资双方父母中的某一方子女名下的那么这所房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按照自己父母的在购买房屋时所得出资份额来按份共有拥有的房产,当然当事人双方有其他的约定的除外。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所共同拥有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里面的一方当事人想要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话,在相关的评估单位对于这所房屋进行评估了以后,再对于另外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如果夫妻当事人双方都想要拥有这所房屋的一个所有权的话,当事人双方先对于这所房屋进行竞价;如果夫妻当事人双方都不想要拥有这所房屋的一个所有权的话,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于这所房屋再进行拍卖,然后再重新进行财产的分配。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的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所购买的房产,房产的产权登记在这个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以根据我国相应的民法典的一个规定,应该被当作是只对于自己的子女这一方的单独赠与,这份房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结婚后买房后买的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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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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