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以物折抵。实际采用哪种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而在分期支付里面,常见的就是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和按年支付三种情况。至于支付抚养费的时间,一般是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法典的肖像权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的肖像权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的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民法典》的认识越开越深,主要原因是人......


·一、破产法是否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一、破产法是否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并不产生任何......


·出国办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出国办签证需要什么材料?本人亲自持护照和有关申请签证的材料,到前往国驻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直接联系申办签证;1、递交有效的护照。2、递交与申请事由......


·工程质量鉴定书模板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书模板是什么样的?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会签署承包合同,其中对工程质量要做出要求,确定验收标准。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


·违章当天可以查出来吗
      违章当天不可以查出来。摄像头拍的一周以内一般也就两天,被开罚单贴条子的十五天。特殊情况专下时间可能属会延长。违章抓拍需要经过确认才能上传到交......


·知识产权增资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增资是什么意思?一、知识产权增资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评估增资是指股东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权经国家权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按照......


·夫妻离婚案房子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案房子子怎么判?(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


·深圳公司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深圳公司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深圳公司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向亲戚朋友借款时,我们要出具借条或借据,来作为借款的凭证。正确书写借条和借据的格式,详细书写借条和借据的内容,不......


·针对同一案件两次逮捕可以么?
      一、针对同一案件两次逮捕可以么?可以。强制措施可以交叉使用,只有同时不采取两种强制措施即可。如先逮捕,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然后又逮捕。采......


·暂予监外执行管理规定有哪些?
      对犯罪者宣判刑罚后,缓刑人员进行社区服刑,非缓刑人员因身体原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无法继续服刑的,由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监外执行矫正、医治等。监外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