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应该怎么进行起诉离婚呢?

应该怎么进行起诉离婚呢?1、当事人写清相关的民事诉状,在民事诉状的第一部分应该写清楚这一离婚时间里面的原告以及被告的姓名、出生时间、性别、所属民族和所在的住所地,在民事诉状里面的第二部分应该写清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民事诉状里面的第三部分应该写清楚这一起离婚时间的事实以及相关的缘由,把当事人双方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小孩,以及因为何种原因想要离婚等等这一些具体情况都要写清楚。同时这份诉状最好是打印,在诉状最后面手写上自己的签名;2、当事人到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进行立案,并且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3、当事人进行立案的时候应该递交相关的2份民事诉状、双方的结婚证书以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这里面最起码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有小孩要带上孩子得的户口本或者是相关的出生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法院来进行分割的,还应该带上相关的财产证明,例如房子的房产证或者机动车辆的一个行驶证等等。上面所提到的全部材料证据都需要提供2份复印件(其中一份交给法院,另外一份发给对方当事人);4、这一起离婚案件要进行立案,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费用;5、当事人将所交纳费用的票据以及相关的材料一起交给法院进行立案,当事人回家等待法院的相关通知;6、法院会根据相应的规定来安排这一起案子开庭时间,并且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副本、关于案件的相关性证据和其他的一些材料一起送达给这个离婚案件里面的被告,再通知了被告之后,会告知原告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到相关的法院去领取开庭的传票;7、如果在这离婚案件里面,对方愿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就争议达成共识,法院一般会安排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里面,调解是法院开庭审理的一个必经程序,如果法院在开庭之前没有组织双方调解,也会在开庭的时候提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的话,法院就会发《民事调解书》,调解的可能性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调解离婚,也可能是双方当事人同意不离婚,就此结案;8、如果没有办法调解的话就会开庭审理,在开庭的时候还是没有办法进行调解的,法院就会进行相应的判决,最终给双方当事人发《民事判决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


·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快速批捕毒犯程序是什么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很多犯罪行为时有相似性的,比如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违反的行为,这两个都是大量占用了他人资金,但是法律上在判罪、量刑上有一些区别。......


·高空坠物有什么危害吗?
      现住宅楼层是越修越高,并且住宅面积并没有怎么添加,人们为了添加房子的适用面积,就会充分利用阳台,如在阳台莳花等,这很容易发生坠物的状况,那么......


·嘉定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嘉定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些喜欢将存款拿去投资继而获得高额收益,有些人愿意将钱放在银行以求稳定,而居于它们之间的一些更喜欢将钱借给熟人,这样即比较安全,也......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一、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


·一、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
      一、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延期交房就可以退。退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三个程序: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2、15个工作日内办好退款手续。3、超过15日开发......


·集资诈骗的钱怎么处理?
      现在越来越多的民间企业打着超高利息的旗号,欺骗您不顾财产安全将资金投入,他们有的涉嫌非法集资,甚至是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及时了解集资诈骗,可......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么办?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