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采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采光权是每一位业主的权利,开发商为了赚钱而修建高层导致业主的房屋采光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邻居等私自加增建筑物等等而影响到业主原来的采光,这些都是业主正当的采光权受到影响。采光权受到开发商或者物业侵犯的业主可以通过民事法律手段来救济自己的权利,比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将影响采光权加增的建筑物拆除、开发商不能影响原来的采光而加盖更高的楼层等,这些都是针对采光权的救济的最好途径。但如果采光权这时候已经被侵犯,并且消除妨害的手段已经不太可能实现了,比如开发商已经将高楼建成,拆除掉多盖的楼层并不经济,也不实际,那么这时候就可以选择要求其对侵犯采光权的事作出赔偿。房屋采光、日照不足的赔偿标准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目前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计算方法是以国家标准的采光时间和房屋面积进行计算,公式如下: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赔偿单位的差价×居室的面积+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赔偿单位的差价×居室的面积。此外,在采光权侵权纠纷中,对于采光权的赔偿标准,法院还会参考这两个因素:第一是被侵权人房屋贬值的金额。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建筑的采光本身也是影响房屋价值的重要因素,同一楼层不同朝向对于房屋价格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如果现在因为加增的建筑物啊、周围不按原计划修建更高的楼层影响到采光,就会使房屋事实上发生贬值。因此这时候可以让专业的房屋估值机构来对房屋在影响采光之后的价值做出评估,其中的差价是采光侵权补偿的重要影响因素。第二是为了使采光恢复原样,权利人的补救措施需要的费用。现在采光已经受到影响,而为了让采光恢复,业主可能会进行改建等举措,这些改建包含的建筑费、材料费、人工费等都是采光权侵权赔偿的参考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
      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可能涉嫌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破坏行为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


·强迫别人吸毒处什么刑罚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


·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有什么规定?
      刑事司法鉴定是常见的司法鉴定的一种,刑事司法鉴定可以解决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而判决的依据之一也可以是刑事司法鉴定的结果,由此可见刑事司法鉴定......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一、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是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应当提交......


·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1、宣传虚假广告风险在房地产市场中,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采取期房的形式来运作,以......


·可否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可否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1、不能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


·我国农村的房子都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农民拥有对宅基地的无限使
      我国农村的房子都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农民拥有对宅基地的无限使用权。一些农民进城后,原来的房子得以闲置,于是有的人会将其卖掉,转让给其他农民。......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债权转让,债务抵销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83条规定......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