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无业人员孩子每月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一、无业人员孩子每月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或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依诉讼程序解决。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即使是无业人员,没有拿到抚养权的话也应该支付抚养费。当然,由于其没有收入,可以在相关标准下适当减少或者用其它方式支付。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主要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支付方的承担能力及抚养子女的花费标准等,综合衡量。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是协商解除劳动、辞退、辞职。而相关条件如下: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


·2023夫妻个人债务解释有哪些范围?
      2023夫妻个人债务解释有哪些范围?一、夫妻个人债务解释有哪些范围?根据夫妻个人债务的司法解释,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


·个人加盟骗局维权该如何进行?
      个人加盟骗局维权该如何进行?个人也可以加盟连锁品牌,只要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个人就可以开加盟店了。但是单枪匹马最容易受伤,个人加盟如......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一、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犯罪未遂的量刑不一定会少一半,但犯罪未遂的判刑比犯罪既遂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什么是确认之诉?
      什么是确认之诉?一、确认之诉的基本含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


·一、外卖被汽车撞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外卖被汽车撞误工费怎么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一、可以认定为工伤《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打架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是哪些
      打架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是哪些打架之后被刑事拘留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呢?这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问题,同时,也有很多人都对取保候......


·房屋产权公证收费标准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
      房屋产权公证收费标准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


·刑法变造货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变造货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不得适用假释的是哪些情况
      一、不得适用假释的是哪些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