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理的吗?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理的吗?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你是难以维权的。所以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
  
  在目前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你要求按照offer上的标准发放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毕竟不是合法的劳动合同,你需要通过和公司努力协商,才能维护你的权利。
  
  二、其他情况
  
  这是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必须体现的一项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其次,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这个在劳动合同上面没有这个工资的规定的数额这个做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中是需要写上这个数额的。否则,这个用人的单位就是违反了这个法律的规定的,而身为劳动者的我们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购买房屋是可以贷款购买的,但是在约定的期间内一定要将贷款还完。同样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借款都需要按时归还,在......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谁来承担责任?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谁来承担责任?随着国家对酒驾行为的严格控制,现在很多人在喝酒之后就会找人代驾,很多时候代驾的行为降低了酒驾引发的事故的频率。......


·行政诉讼哪几种判决种类
      行政诉讼哪几种判决种类一、行政诉讼哪几种判决种类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一、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租房自然损耗包括租房,气灶,热水器,家具,电器等老化,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


·公职人员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公职人员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


·一、工作五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工作五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一、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留置权属法定担保物权,基于特定的法律关系而占有标的物,以对物的占有......


·多人故意毁坏财物要开几次庭
      多人故意毁坏财物一般只开一次庭就可以。多人故意毁坏财物属于共同犯罪,按照一案处理。开过庭后,对需要补充的证据,进行补充。只有第一次开放后,又......


·产品责任纠纷举证责任
      在生活当中,我们每天都会购买各种各样的产品,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当然希望产品的质量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是没有问题的,符合自己要求的。不过如果在购买......


·民事诉讼法一审在中院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一审在中院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国家不同的案件是由不同的法院进行管理的,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法院管辖权问题,关下线问题,它分为地域......


·枉法裁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