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雇主承担误工费的举证责任吗?

一.雇主承担误工费的举证责任吗?所谓误工费损失赔偿,是指对受害人从遭受人身损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其赔偿的是健康权受损导致的受害人因伤不能劳动从而产生的受伤前后的收入差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的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误工费损失计算关键在于有证据证明“固定收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事实。同时,计算误工费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误工期间;二是误工费标准。误工时间通常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或鉴定机构确定的休息期判定的。在未经鉴定、没有医嘱或医嘱时间明显过短不足以保障受害人身体复原时,也可由法院根据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和其他证据确定合理的误工时间。误工费标准是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大多数受害人在举证过程中,误将收入证明当做收入减少证明提交,无法证明实际损失的数额,法院只能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其从事行业的平均标准计算误工费。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除了提供所在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提交以下证据材料:劳动合同,证明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等情况真实有效;收入减少证明或工资卡的银行信息查询单,直观反映工资减少情况;对于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据材料均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综上所述:误工费的举证责任是由受害人来承担的,雇主只能说在你需要工资收入证明时提供给你收入证明的证据。当受害人收集好证据后,要及时送往司法机构进行审核,审核一旦通过,受害人就可能去找肇事者索要误工费的赔偿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
      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


·精神病离婚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如何的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审理。合议人员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合议人员由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指定的行政复议人员或者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聘任或者特......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就相当于债务人的保证人,关于连带人的责任问题,国家法律中提到了债权人即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下......


·如何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
      如何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单位给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辞退有养老保险的员工,需给支付补偿金,但无需继续为员工缴社保。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


·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


·法律上涉案标的在诉讼中能否处理
      一,法律上涉案标的在诉讼中能否处理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