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而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活。仅仅是偶尔出轨、婚外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或同居,偶尔出轨意外生育子女一般也不构成重婚或同居。所以要证明重婚或同居行为,证据要形成证据链并要达到确实充分的地步。现实中,证明一方重婚、同居是比较困难的,一般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如果一方另行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民政局的结婚登记资料;
  
  2、没有结婚登记,举办过结婚仪式的,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左邻右舍、同事朋友调查了解情况,并请他们出具证明;
  
  3、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如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4、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或共同生活。
  
  5、双方在外共同租房的,可以向房东、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并取得他们的证明;
  
  6、以上证据可以再结合一方的悔过书、保证书、录音、双方往来的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进行综合举证。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不管是重婚行为还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都属于《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的法定的过错情形,要是夫妻因此离婚的话,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但实际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才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
      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一、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专利权人变更费用要给多少钱。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夫妻能否假离婚
      现实中经常可以听到假离婚这个词,很多夫妻之所以假离婚是为了达到某些特殊的目的。但是,假离婚可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那么,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就......


·一、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一、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未登记不是法律所说的夫妻,自然就不需要离婚或者写离婚协议书,法定夫妻离婚写离婚协议书则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情......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


·一般故意伤害要判多久?
      一般故意伤害要判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
      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一、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


·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


·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方留存吗?
      ?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方留存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方留存吗?一般股东会会议应该有记录本,股东会的决议的记......


·欠债不还能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不过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因此不属于公安管理范围,公安不能处理。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
      北京二套房新政策有哪些二套房最低首付调整四成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