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债权让与后向原债权人还钱后怎么办

债权让与及债权转让。当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发生效力之后,将同时在原债权人、现债权人、债务人之间产生法律效果的变更。那么,债权转让后产生了哪些权利的变更呢?1.现债权人取代原债权人的法律地位;2.原债权人的债权转移给现债权人;3.原债权人应当把和债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全部交给现债权人,并且应当把与合同能够有效履行相关的所有情况告知现债权人;4.原债权人对让与的债权应当负担担保责任。这是一种法定责任,但是不是强制性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免除、限制、加重该责任,但是如果一方知道有问题却故意不告诉对方,并且是免除责任的约定,则该约定无效;5.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是以债权转让告知或转达到债务人的时间为准,并且该事件不得比债务履行期晚;6.当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及现债权人)的事项通知到债务人之后,就算这个债权让与没有发生或者无效,债务人向第三人(及现债权人)履行也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7.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时候,若对原债权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现债权人提出;8.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若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也有债权,债务人依然可以依照法律向现债权人抵销;若对现债权人也有债权的,同样可以直接提出和现债权人进行债务抵销。关于债权转让有几点需要注意: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合同产生效力的条件采用向债务人告知或转达的原则。2.虽然转让合同达成合意就是有效成立,债务人不是该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对该转让合同的生效没有效力影响,但是原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履行通知的义务,这直接影响现债权能不能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即未通知就不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如题: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还款后,应该如何处理?1.转让合同生效后,若原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现债权人就不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2.债务人向原债权人的还款属于有效清偿,现债权人可以向原债权人要求返还该笔款项(就是返还不当得利);3.若之前原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让与的事实,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还款清偿债务的,现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再次清偿债务,偿还后债务人可以向原债权人要求返还该笔款项(不当得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


·起诉分割离婚财产有2年时效吗?
      起诉分割离婚财产有2年时效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


·挪用资金罪额度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挪用资金罪额度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资源税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但是我国的矿产资源分布不均,经济发展水平地域差异较大,为了调节收入差距,我国制定了一个“个人所得税”。同样地而为了调......


·公民应当怎么预防婚姻诈骗?
      公民应当怎么预防婚姻诈骗?第一、不要轻信各种报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如果认识了想与成婚的异性,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别......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1、修复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


·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提到贪污受贿,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同时也清楚的知道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说要是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就不能够认定构成贪......


·一,第二次醉驾在判刑时会加重吗?
      一,第二次醉驾在判刑时会加重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另据“醉酒驾驶有关司法解释”,)曾......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


·被判有期徒刑有没有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属于主刑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而剥夺政治权利则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这二者本身是没有什么关联的,但在实际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


·反贪移送审查起诉法条有哪些?
      一、反贪移送审查起诉法条有哪些?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