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 广东省醉驾担保金三万可以退还吗?

一. 广东省醉驾担保金三万可以退还吗?醉驾担保金是可以如数退还的。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没有做违法的事,醉驾担保金是可以如数退还的,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管住好自己,又做了犯罪的事,那么,已交纳的保证金就会被没收,退是不可能的了.所以不想自己的保证金打水漂,那就在取保候审期间好好的悔过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


·一、醉驾车被扣了罚金交了怎么取车?
      一、醉驾车被扣了罚金交了怎么取车?1、醉驾后扣车取车的流程是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等这些材料直接到交警队取车就行了。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


·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
      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赌博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的拘留一般是行政拘留,也就是一种......


·大家都明白的是醉酒驾驶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
      您都明白的是醉酒驾驶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有一些人醉酒之后依然会选择驾驶机动车,这种行为需要法律进行严格的规制,事实上我国也......


·结果犯 危险犯 行为犯 举动犯的区别有吗?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的区别有吗?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的区别有吗?这四种犯罪是有区别的;举动犯: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结果犯:......


·什么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
      什么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能再转换债券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能再转换债券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能再转换债券么?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可以写信吗?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可以写信吗?如果是刑事拘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


·关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吗?
      关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吗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都需要以下手续: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