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放火罪处罚标准

自古以来水火不留情,杀人防火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都是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威胁的罪行。由此可见,放火罪的危害到底有多大。那么,什么是放火罪?放火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而成立故意放火罪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放火罪指的是,烧毁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且对社会有威胁的行为。它是一种人为故意的犯罪行为,它所面对的客体是社会,换句话说危害不确定的人数的生命健康或者是钱财的安全。一般会包含三种情况:1、危害不确定人数的生命健康;2、危害不属于自己的财产;3、既危害了不确定的人数的生命健康,又损害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安全。放火罪客观来讲,是行为人使用某种方式实施防火烧毁财务,并且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行为。在司法中,放火的理解是指当事人使用各种手段将目标物品进行点燃,或者是利用已经存在的火种来引起危险的火灾因素,引起公共或私有物品的燃烧,达到造成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使用如道具将目标物品进行点燃的动手行为方式来实行,当然也可以采用什么都不干的方式来进行,但是什么都不干的方式所构成的放火罪,必须是以有防止火灾发生的人员为前提,换句话说就是指行为人对所造成的火灾的相关原因是具备了防止发生责任义务的,并且是根据各种条件,有能力来开展此项义务但是却没有去做,然后造成火灾的发生的。比如说油库的安全人员,具备了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在发现了所管理的油库发生着火现象后,本可以采取相关放火的措施但并没有采取措施的,最终导致火灾的发生,这种行为就会被定义为放火罪。而以动手的方式所实施的放火行为,则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需要具备火种;2、行为人是具备目的性质的,有目的物品,也就是有一个需要烧毁的对象物;3、需要让火种和目的物品进行接触。在这些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用火种进行点火,就是一种放火的行为,如果目的物品一旦着火,就算将火种撤离或者是进行扑灭,但是目的物品仍然可以独自继续烧起来,那么放火的事实就被确定了。放火罪的主体则是一般的主体。因为本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常的大,所以根据相关规定,到达了负刑事责任年龄的就需要负责任的。那么,放火罪的处罚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放火罪的人员,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处有期徒刑,时间为3~10年;如果导致人员重伤甚至死亡或者财产有了严重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损害极其严重的,将会被处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触犯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
      一、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1、自然人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当事人拒绝辩护有几次机会?
      一、当事人拒绝辩护有几次机会?1、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拒绝辩护只能拒绝一次,拒绝指定的辩护律师的,需要正当理由,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必须......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录音遗嘱执行是可以有效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他项权证,这个内容您应该很陌生,因为并没有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对于一些买过房子的人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因为在买房子......


·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
      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


·司法鉴定经营换为的内容是?
      由于国家司法机关在某些领域内的司法能力有限,我国司法机关为了能够更准确的及时查名犯罪事实,就会实行司法鉴定程序。但是做司法鉴定的要求特别高,......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


·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公民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无论是通过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实都是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但日后要想对继承的房产做出处分的话,则就需要办理继承房......


·商标宽展内续展给多少钱
      商标宽展内续展给多少钱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


·福利费到底包括什么内容
      福利费到底包括什么内容一、福利费到底包括什么内容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