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质押合同承担什么责任呢?

要了解质押合同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就应该先知道质押的概念,那么什么是质押呢?所谓的质押就是债务人以及第三人把自己的动产交给债权人支配拥有,将自己的动产作为所需要的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将不履行自己的债务时,那么债权人将有权根据法律就该动产所售得的价金优先赔偿。那么质押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倘若债务人没有对自己债务偿还的能力。那么就可以对债务人的质押物进行合法的拍卖,用来偿还所承担的债务。质押的概念以及质押合同承担的责任已经根据法律规范进行了解答,但有的人会有疑问,因为我们会经常听到抵押的说法,那么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呢?1.
  所谓的质押其实质就是担保物权中所涉及的一种。抵押与质押两个最大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抵押物,但是质押一定要转移所占有的质押物,不然就把质押变成了抵押。第二个相当大的区别是,质押是不能质押不动产,因为不动产是登记,而不是转移不是占有。2.
  在生活活动中,其中抵押与质押的两种担保方式特别常见。但是在实践生活中经常会有人把两个概念混淆,比如要写的是质押,但是却在合同之中不注意写成抵押。那么我要提醒一下,抵押与质押两种方式的担保是有区别的,两种的法律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我就说说他们之间的区别。(1)
  其实抵押权有两种形式。如果是法定的,那么就必须根据规定处理;如果法律许可债务人之间约定的,完全可以让债务人自己协商解决。抵押物除了是允许转让的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之外,不能违反法律明文禁止抵押的以及债务人未获得的不能称为抵押物。债务人在进行抵押担保时,双方必须进行书面规范的合同签订,其中所签订的合同必须包含所担保的主债务类别、数额大小,债务人将要履行债务的时间时长,还必须包括抵押物全称、数量大小、抵押物的归属地和范围等内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抵押担保的同时必须对抵押做必要登记,在抵押合同登记当天就应该生效,抵押登记的单位必须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的机关。(2)
  所谓的实质就是质债务人以及第三人把自己的财产转交给债权人所拥有、用以担保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自觉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该财产低价或拍卖以及进行变卖获得的价金对自己进行赔偿的方式。低价变卖的财产应当称为质物,将自己财产抵押的人我们称他为出质人,依法获得质权的人我们叫他质权人。还应注意一点,债权人在质押担保的同时还必须当面签订书面合同。以上就是我对质押合同承担什么责任问题的解答,也进一步解释了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区别,希望可以帮到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监事会的成员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监事会的成员人数规定是怎样的?很多大企业中都设有监事会。那么监事会是干什么的,它有哪些职能,它的法律地位又是怎么样的?监事会的成员人数有怎样......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关于旅游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


·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诈骗的案列越来越多,骗子们的手段也是变化多端,不仅有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这些看不到对方的诈骗方式,生活中更是有面对面的诈骗方式,集资诈......


·线上打借条线下转账合法吗
      今借到借条线下转账犯法吗今借到借条线下转账不是犯法行为,转账方式很多,可以通过各个银行的手机银行转账,这个也是各大银行主推的转账方式,而且基......


·成都市迁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随着成都城市影响力的增强,有越来越多的外地人选择到成都工作、生活和创业。不少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后,都想把户口迁过来,这样今后小孩上学的时候就能......


·婚内财产是指什么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


·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有些不法商家的非法经营活动已经严重的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市场秩序,其实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公司在运营的时候相关的准则都要落实在证件的登记上,这些非法......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一、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


·法律上怎么判定肇事逃逸
      法律上怎么判定肇事逃逸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买房子拿钥匙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买房子拿钥匙时
      买房子拿钥匙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买房子拿钥匙时,还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契税和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即住房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