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个人无恩不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无恩不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二)个人受贿罪立案标准
  
  
  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人利用自己工作的便利进行收取贿赂,这是违法行为。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都是不允许的。如果受贿情节比较轻,金额比较少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金额比较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事业单位处罚比一般人员要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被拐卖儿童罪怎么判罚?
      拐卖儿童罪怎么判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如果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在21世纪,夫妻之间离婚或者再婚的现象,早已是稀疏平常了。但是,离婚与否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决定这么简单,它牵涉的问题事项还是比较复杂困难的。据......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我国设立的诸多的行政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比如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我国境内一些商事经......


·今年的职务侵占罪会不会减刑
      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以减刑。刑罚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一、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


·一些人在因为工伤而导致的伤残的时候
      一些人在因为工伤而导致的伤残的时候,可能不太清楚这个鉴定时间需要多长时间,下面我们一起来讲述一下庐阳区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根据相关的规定......


·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土地公有制的国家,但是我们所拥有的土地任由土地的使用权,很多时候会遇到进行城乡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但......


·酒店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酒店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


·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要哪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
      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要哪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