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缓刑最少的时间是多少年?

缓刑最少的时间是多少年?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判决,而且缓刑也是有时间规定的,不能超过最长,也不能低于最短,但始终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本身,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出判决,所以,不同的情况一般处理的方式都会有所差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二手房过户的审核期是多久?
      二手房过户的审核期是多久?1、不管购买什么类型的房子,想要拿到房产证就一定要先完成过户才可以拿到。2、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所有的登记材料,然后到......


·劳动关系没解除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作为劳动者,当我们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单位就会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员工离职,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此时也应该......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一)一般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


·自己让车撞了误工费谁出?
      自己让车撞了误工费谁出?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


·网络借贷金融局备案是什么意思?
      现在是互联网经济时代,近年来出现了很多网络借贷平台,规模有大有小。随着我国对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力度的加大,相关政策也不断出台,在最新的文件中,......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明市征地补偿......


·什么是商业秘密权
      什么是商业秘密权一、什么是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的性质是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学者们认为商业秘密权或是财产权、人格权......


·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纳入征信吗?
      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纳入征信吗?因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


·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


·精神病犯罪会不会坐牢?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全体中国公民的行为,对于公民的行为作出的规范以及禁止。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都必须要判罪坐牢,因为这还涉及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