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醉驾验血结果交到哪里?

一、醉驾验血结果交到哪里?
  
  
  相关办案部门,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第三十一条【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
  
  
  综上所述,在对酒驾和醉驾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会先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到底是多少,最后的结果会送达到相关部门然后给出鉴定意见最后会送达给行为人,一般鉴定文书由检验鉴定机构在三天之内出具,鉴定期限最多为九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


·神经轻伤二级如何来进行赔偿?
      神经轻伤二级如何来进行赔偿?神经轻伤二级要根据当事人受到伤害的实际损失来进行合理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


·打麻将犯法吗五元要关多少天?
      打麻将犯法吗五元要关多少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满足法定条件的是可以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条件是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分公司法人变更签报是什么?
      分公司法人变更签报是什么意思?公司要扩展规模通常会在其他城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标志着企业的壮大发展。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是有......


·一、自书代书可以变更遗嘱吗?
      一、自书代书可以变更遗嘱吗?自书代书可以变更遗嘱,因为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