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劳动合同有附加协议吗?

一、劳动合同有附加协议吗?
  
  
  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标准工时制内容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2.休假 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2)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六)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周六、日加班)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五一、十一加班)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l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最低工资制度
  
  
  (1)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显然是可以附加协议的,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会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可以将一些附件的协议签订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附加协议的内容和相关情况进行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消费者知假买假主张惩罚性损害赔偿可以吗?
      消费者知假买假主张惩罚性损害赔偿可以吗?知假买假,但仍然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仍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专卖店主张惩罚......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哪些内容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哪些内容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农村回迁房一般是乡产权,不能随意上市交易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诈骗是初犯如何量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


·行政单位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单位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一、行政单位的函件格式是怎样的?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一)首部......


·高利转贷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高利转贷单位犯罪如何处罚1、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高利转......


·曝光小三的照片违法吗
      曝光小三的照片违法吗一、曝光小三的照片违法吗曝光小三的照片是违法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在公......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其中包括了很多《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如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等,因此在有职务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存在的,《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